《被討厭的勇氣》邊讀邊寫的心得-3
20180806
〈第三夜
割捨別人的課題〉〈第四夜 世界的中心在哪裡〉
第三章中所提到的猶太教義只提出了一半,第139頁中,「倘若你不為自己的人生而活,究竟誰要為你的人生而活?」我所記得的猶太拉比所說的那句話,是這麼說的:「如果我不為自己而活,誰會為我呢?如果我只為自己而活,我算甚麼呢?」
其實第三章第四章的後半段也有提出從自我中心轉變成「對他人的關心」,從「這個人能為我做甚麼」轉變成「我能為這個人做甚麼」。這一點,和「愛自己」有沒有牴觸呢?也許沒有吧,愛自己和自私自利是不同的,而書中也明白提到劃清界線面對自己的課題和不介入他人的課題。啊,真的是很微妙的看似互相矛盾卻又有道理的說法啊!
此外,要從操控、討好等其實是自我中心的心理中掙脫出來,我個人是覺得太難了。書上說「重要的是,在意識上是對等的,而且該堅持的地方就堅持,坦坦蕩蕩不退縮。」
好比最近一次工作面試,倘若真的建立了平等的關係,想說甚麼就坦蕩蕩地說出來,說出來的並非面試官想要的答案,或者,明知道並非面試官能夠接受的答案,你的目的是為了「取得這份工作」倘若是這個前提下,不自覺的就會說出你覺得面試官會想要聽的答案,或者自己可以做的犧牲與努力,那麼,就算有所委屈,最後仍然獲得了那份工作,結果,所謂的課題就出現了,自己的課題是無法坦蕩及無法面臨失去這份工作的風險去「做自己」。也意味著,「不自由」。是嗎?另一個課題是,既然說出了犧牲與讓步,那麼,要負起責任做到的也是自己。這也是屬於自己的課題。
其他關於縱向關係和橫向關係的闡述,讓我赫然發現,的確,我的身旁充滿了縱向關係。我不知何時一直扮演著受助者、或受人稱讚、或晚輩的縱向關係而鮮少健康的橫向關係。大概是一直渴望著親密而自在的關係,反而更無法得到這樣的關係嗎?或者從小和父母親及師長的關係,形塑了我和這個世界的關係?不,我的思維又落入了因果論和決定論的宿命式思考,倘若要以目的論來思考應該要怎麼想才好呢?
因為我不想要承擔橫向關係平等的責任,想要受照顧被照顧,所以才會一直發展出縱向關係。
是這個樣子的嗎?倘若果真如此,我應該要怎麼辦呢?就是成為有肩膀一點的人嗎?
而被討厭,並非真的就是全然自由,在不害怕被討厭的當下,的確是自由的。然而所付出的代價,卻是無與倫比的,日後想起來都覺得遺憾的。也許我是把「不害怕被討厭」跟「不害怕破壞關係」這兩件事情混為一談了也說不定。然而自己人生經驗的慘痛教訓,在在告訴我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而行走在江湖上,好的名聲如同馨香的膏油,又或者,我觀察到一些找得到自己方向的人,他們使用網路的方式,真的全部都是「有用的」方式,跟自己事業相關的方式。而把自我縮到最小,甚至是一種隱藏吧?不論是打廣告也好,行銷也好,推銷自己(的理念)也好,總之就是和自己事業相關的事情,他們才頻繁使用網路曝光,不是曝光自己,而是曝光自己的事業。
有些人也不見得是使用網路,而是一見到他就馬上會想到他的專業,於是莫名的話題就會圍繞在他的專業上打轉,成為一種個人品牌和形象的建立。然而另外一方面,除此之外,他自己個人的事,卻是縮到極小,好比習慣將說話的方式成為顧問式的,自己講出別人會勸告你的話,似乎在對話中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,比較優越的感覺。我總是能夠觀察到,自己卻做不到,這一點令人很痛苦。好比察覺到自己的改變/不改變,卻無法控制自己的改變/不改變。
我的思維模式好像沒有改變。這是我的覺察。我像那年輕人一樣,正竭力反駁哲學家的論點,或者說,學術養成的批判思維模式,在回應的過程中,就是要提出「認可」這論點,或「不認可」這論點。亦即,我自己已經有自己的論點,那麼,我是否有所改變了呢?光是知道是紙上談兵而已,而我一直以來似乎比較擅長紙上談兵,真的要去行動,才能有所改變吧?不是有句話說,觀念要改變,行為才會跟著改變嗎?我的觀念是否改變了呢?
我不是用人生經驗反駁或提出糾正哲學家的說法,就是被哲學家的說法震懾到「對,我就是這樣被操控著」的對號入座。更大的世界共同體,在哪?宇宙?宇宙中心?老實說,真的太遙遠了。我希望的是,擁有更多橫向關係,健康的在人際關係中獲得幸福感。這個,該怎麼實行呢?我總是提出問題,可以說是挑戰讀者的思考能力,也可以說是自己沒有承擔直述句結尾的責任心吧。
我想要真正可以安身的歸屬感。這句是直述句。該怎麼做?這句仍然是疑問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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